序言-死亡文化、德意志民族精神和近代欧洲格局
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活物,声音如雷,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圣经新约》末篇《启示录》
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刀赐给他。
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我听见在四活物中似乎有声音说:“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油和酒不可糟蹋。”
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做死,阴府也随着他,有权柄赐给他们,可以用刀剑、饥荒、瘟疫(“瘟疫”或作“死亡”)、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我对三十年战争的兴趣起源于对一些中世纪欧洲风情黑暗文化,比如三浦建太郎《剑风传奇》,英格玛·伯格曼的《第七封印》等等。如果你见过中世纪欧洲的一些画作,就会发现初中历史书上那些对于它们代之冷漠的描述绝对正确。然而这样的画作给人以拙劣之感的同时也添加了染个人内心萌生诡异。




德国是我在历史上很喜欢的一个国家,这里诞生了最伟大的思想,也发生了最残忍的罪行。要理解德国在近现代的民族思潮以及精神文化,就绕不开他在那之前的历史。还有一点是我对法国的兴趣。法国在中世纪欧洲素有“天主长女”之称,然而在每次欧陆冲突中,她都将国家利益置于宗教利益之上,比如为对抗神罗和奥斯曼组成“渎圣同盟”以及三十年战争中身为红衣主教的法国当权者黎世留(这个人在《三个火枪手》里面也有很多戏份)却加入了新教联盟,这一切另“天主长女”的名号具有浓厚的讽刺意味。
无论是考据中世纪欧洲的死亡文化、还是理解德国的民族精神乃至于近代欧洲的国家格局,三十年战争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三十年战争,这场最开始的神圣罗马帝国内战,逐渐演变成席卷全欧的大混战,天主教势力和新教势力的相互屠戮,造成了几乎800万人的死亡,考虑到同时期欧洲的人口基数,说是欧洲历史以来上最惨烈的战争也不为过(当然不包括后面那两场著名的大战),受战争影响最深的北德意志地区更是化为焦土。(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期中国处于明清更替时期,同样尸山血海)
我在文章中主要以塞缪尔-罗森-加德纳的《三十年战争史》为参考,希望能够帮自己(以及可能的读者)理顺那段错综复杂的历史。
正文-神圣罗马帝国的宪政制度
神圣罗马帝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家,尤其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欧洲。从民族的角度来说,德意志民族占据了帝国的主体,大一统似乎已是大势所取,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机构尚未形成。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有着类似英国的国王和类似英国的议会,但这些只是表面相似,本质大有不同。
神罗皇帝由七位选帝侯选出。其中三位来自教会: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四位来自世俗世界:巴拉丁选帝侯、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公爵、波西米亚国王。从皇帝诞生的形式看,我们可以看出,他几乎无法拥有中国人所想象的那样无上皇权。

实际上,神圣罗马帝国的直属诸侯几乎可以算是独立的君主。他们之间可能彼此争吵,甚至爆发战争。即使他们领地的臣民想要觐见皇帝,也必须要经过诸侯们的同意才行。
15世纪,就在欧洲其他国家向着中央集权迈进的时期,恢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威严仍然看起来遥不可及。尽管大部分德意志人盼望统治在一位有能力的领导者麾下,但这样的尝试出于种种历史原因破灭。
15世纪中叶,神圣罗马帝国引入议会制度,设立帝国议会这样的机构,试图在帝国内部建立一个能代表大部分国民的权力机构。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帝国议会上只能看到帝国的各直属诸侯,一如之前的封建贵族会议。唯一的区别是前者号称“常设性机构”。
基于此,占据帝国人口绝大部分的臣民无权参加帝国议会,无论有怎样的意见,在国家政策的指定上,他们没有发言权。甚至实力较弱的诸侯也没有帝国议会的席位。比如,金雀花王朝初期的男爵,他们的封地仅有几平方英里。尽管他们和巴伐利亚公爵或者萨克森选帝侯那样,都是直接从皇帝处获得封地。
这样的议会更像是主权国家的代表大会。与英国议会国家决定由议会整体做出不同,帝国议会的议员们手握实权,如果可以,他们更愿意在自己领地的内部会议中解决问题。只有涉及到多个诸侯的矛盾,这种冲突才可能达到帝国议会上。即使如此,仅凭议会做出的决议也很难真正解决问题。虽然议会名义上可以封杀诸侯,可如果对方实力雄且有强大的朋友帮助,这种封杀令也很难执行下去。
尽管限制重重,帝国议会的引入仍然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在诸侯们的共同建议下,帝国法院应运而生,负责协调各领地诸侯之间的矛盾,并且做出合理的判决。为了有效地执行法庭的判决,神圣罗马帝国的各直属诸侯和城邦被分为几个大区。帝国议会中,每个大区的诸侯和城邦主都有发言权。他们还可以召开大区的内部会议并座监军对来维持大区的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世俗诸侯、教会诸侯和直属城邦市民构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的三大阶层。参加帝国会议室,三大阶层要分别在各自的议院进行投票。第一议院又七大选帝侯组成,但是波西米亚国王仅在选举皇帝时出席,在平常的立法和协调工作会议上出席的是其他六位选帝侯。第二议院为诸侯议院,由所有的世俗诸侯和教会诸侯组成。第三议院由自由城邦的代表组成,该议院最能代表普罗大众,但地位明显低于前两者,某项提议只有在前两个议院都通过时才会交给第三议院表决。
这样的制度埋下了一个重大的隐患。一旦出现了席卷了整个帝国的运动,帝国就会分裂为对峙的两方:一方是德意志的普罗大众,一方是各路诸侯和选帝侯组成的利益集团。这种情况发生时,议会就很难确保帝国的和谐和稳定。遇到这种情况,经历过光荣革命的英国国王可以通过册封新贵族的方式压制上议院敌对贵族的势力,各选区也可以重新选举改变权力平衡。然而神圣罗马帝国没有下议院。皇帝也绝对不可能从为数不多的直属领地中册封新诸侯。